知识应用与回报协议

-----侯贺杰.中国 @2018.5.3.

本协议的目标是让知识、思想更高效地传播、应用并获得回报,取代现有知识产权制度,降低创新者的负担和应用障碍,加速知识向实用转化的效率,并给予创新者以适当回报,以支持鼓励其进行更好的创新!同时也可借此减少世界范围内的重复开发,提升社会效率。

本协议的核心精神是:思想有价、懂得回报、效率、良心、正向激励。

应用与回报:

  1. 知识应用:默认任何人均可在遵守社会道德的前提下应用原文的知识和创新成果,并可作出相应调整或改进。
  2. 应用人应对原作者进行适当回报。如可在转发或改进时注明源处。也可在产生经济价值后给原作者适当感谢费。
  3. 所有回报主要凭良心,如当产生的价值有限时可自愿少量回报或0回报,原作者此时不得强行要求应用者进行回报。
  4. 当应用产生较大经济价值时应用者应主动给原作者不薄的回报,回报数额双方凭良心酌情确认。
  5. 应用者不应贬低源知识价值,如当有多条知识、技术、创新同时使用时故意在账面上给予某项知识技术以低价格以逃避回报或降低成本,典型的如应用某人方案进行免费推广,甚至是赔本打击竞争对手。此种情况亦应记入价值给予回报。
  6. 久期回报:应用者在经济暂时欠佳时可不必立即对原价值者给予回报,而是凭良心在日后回报。如依某知识对已环境、疾病、身心状态等产生较好效果,但眼下经济欠佳,可给予原价值者少量回报或暂时不回报在日后给予补偿,或者采用帮其宣传等方法给予暂时回馈。
  7. 对于主动回报的,原作者可在征得回报者的同意下给予其良好形象展示或协助其业务发展等激励。
  8. 对于本应给予回报而不给予的,原价值者可要求其进行征罚型回报。

传播与演进:

  1. 传播有价:传播者和原作者均有价值,均应获得适当回报。
  2. 转载传播:默认支持对原文或创意的转载,以便将知识创新更快地传递给所需的人,让其产生价值。另也可为其保存副本,以防遗失或被篡改。
  3. 转载示源:转载时在文件开头和结尾显著标示源文件出处,有URL的需提供源URL。
  4. 半文转载:当源处为求引流等要求半文转载的进行半文转载。
  5. 协议声明:在需声明的页面可添加协议声明,如“本文遵从《知识应用与回报协议》”。若是网页也可放置阅前声明,如:在网页底部插入代码“<script src="http://www.01ta.com/101/KARP1.js"></script>”即可。
  6. 演进:默认可对原作进行演进以融合自身情况、想法或作其它用途。
  7. 虽然本协议所列内容均为社会公德的常识,但明确列出可让其发挥更有效的价值。
  8. 本协议非强制性,主要依赖良心和社会舆论执行。
  9. 本协议可与其它协议共用,如BSD & KARP,前者解决版权署名问题,后者解决经济问题。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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